Page 17 - 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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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主要体现在:一是


                   进一步减税降费。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



                   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行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加大收费基金



                   清理和改革力度,将 18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


                   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



                   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


                   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扩大到不超过 1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实行上述减税降费政策,预计


                   全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5000 多亿元。二是扩大财政赤字规模。全



                   国财政赤字拟安排 21800 亿元,比 2015 年增加 5600 亿元,赤字率为


                   3%,比 2015 年提高 0.6 个百分点。扩大的赤字,在适当增加必要财



                   政支出的同时,主要用于弥补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减收,保障政府应


                   该承担的支出责任。此外,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专项



                   债务也明显增加,并加大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使支出总水平和重


                   点支出达到一定的力度。三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可持续、保基本



                   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会议费等一


                   般性支出。对收入高增长时期支出标准过高、承诺过多等不可持续支



                   出或政策性挂钩支出,在合理评估的基础上及时压减。优化转移支付


                   结构,重点压减专项转移支付数额,相应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以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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