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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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关部门在立法法中进一步明确税收法定原则,制定了贯彻落实税


                   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等立法工作。




                         全面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


                   化预算约束。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及时批复部



                   门预算。加快支出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节奏,加大对部门组织实施



                   项目的督查力度,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完善预算监管体系,将预


                   算评审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出台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


                   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中央部门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和金额分别增



                   长 26.3%、27%,评价结果与 2016 年预算安排挂钩。扩大纳入全国人



                   大审查预决算的部门范围,首次公开分地区、分项目专项转移支付预



                   算。开展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增强地方财政透明度。



                         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在区


                   间调控基础上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加强预调微调,促进经济在


                   合理区间运行。一是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在 2015 年预算安排中适



                   当扩大财政赤字规模,并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加大支出力度。采



                   取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强化督查问责等措施,积极盘活财政存量


                   资金,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置换 3.2 万亿元地方政府


                   到期存量债务,降低了利息负担,缓解了当期偿债压力,为地方腾出



                   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创造了条件。二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扩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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