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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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关部门在立法法中进一步明确税收法定原则,制定了贯彻落实税
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等立法工作。
全面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
化预算约束。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及时批复部
门预算。加快支出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节奏,加大对部门组织实施
项目的督查力度,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完善预算监管体系,将预
算评审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出台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
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中央部门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和金额分别增
长 26.3%、27%,评价结果与 2016 年预算安排挂钩。扩大纳入全国人
大审查预决算的部门范围,首次公开分地区、分项目专项转移支付预
算。开展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增强地方财政透明度。
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在区
间调控基础上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加强预调微调,促进经济在
合理区间运行。一是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在 2015 年预算安排中适
当扩大财政赤字规模,并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加大支出力度。采
取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强化督查问责等措施,积极盘活财政存量
资金,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置换 3.2 万亿元地方政府
到期存量债务,降低了利息负担,缓解了当期偿债压力,为地方腾出
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创造了条件。二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扩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