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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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构建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是化解矛盾纠


                   纷、解决群众诉求的审判机关。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人


                   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畅通群众纠纷解决渠道。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进案件当


                   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坚决防止立案难反弹回潮。法院敞开大门,


                   但不能唱独角戏,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党委领


                   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


                   纷。各地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非诉讼和诉讼对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


                   解平台在线化解纠纷功能,让人民内部矛盾能够更快更有效化解。云

                   南、青海、宁夏、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创新民族特色调解机制,维护各


                   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浙江法院总结推广普陀、安吉做法,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大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


                   分离、快慢分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


                   机制,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化解案件 849.7


                   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 49.2%。


                   畅通诉讼服务渠道,决不让群众无处申诉,决不许对群众诉求臵之不


                   理。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诉讼服务,


                   江西、湖南等地法院在乡村社区设臵自助诉讼服务设施,让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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