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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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助推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
路”。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 2.4 万件、海事案件
1.6 万件,同比分别增长 3.6%、5.3%,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近 10 天。某
境外海域船舶碰撞案,多国享有管辖权,外国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管
辖并协议适用中国法,经引入外轮所属希腊船东保赔协会共同调解后
全额履行。我国民企在海外承建体育场馆被拖欠巨额工程款,1670
万元履约保证金也被不当索赔面临划扣风险,我国法院准确适用国际
通行的止付令机制,48 小时内裁定要求境外银行中止支付,并受理
保函欺诈诉讼,促使涉案外方 40 天内付清工程款。尊重并运用国际
规则和惯例,更利平等保护“一带一路”各方利益。便捷规范化解国
际商事纠纷。深化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促进诉讼与仲裁、
调解有机衔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发挥来自 24 个国
家和地区 61 位委员作用,主持调解国际商事纠纷、为域外法查明和
适用等提供咨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成功调处一中
外企业间标的额 10 亿元纠纷,促使双方各自撤回境内外多起关联诉
讼,合作关系得以修复。调解这一“东方经验”漂洋过海,彰显中国
法治智慧。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1.6 万件,同比增长 5%;加
强仲裁监督,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552 件,同比持平;裁定承认(认可)
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 69 件,同比增长 16.9%,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深
受认可。深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
作国际论坛、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等,与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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