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最高人民检查院工作报告
        P. 3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
                   定的基本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72.6 万人,提起公诉
                   168.8 万人,同比分别上升 47.1%和 17.3%。对严重犯罪保持“严”的
                   震慑。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把开展
                   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与推动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结合起来,促进新疆
                   等地长治久安。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 1.5 万人。依法
                   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 6.1 万人。突
                   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犯罪,起诉 35 万人。配合
                   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蒋四兴、薛三元锤杀
                   船员等137起发案二十年以上的命案依法核准追诉,让正义虽久必至、
                   虽远必达。
                         宽严相济促犯罪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
                   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
                   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对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减少对抗、
                   增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 26.6 万人;对犯
                   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 49.8
                   万人,同比分别上升 22.5%和 12.6%。会同公安部制定羁押必要性审
                   查工作规定,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9 万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超过 90%的犯罪嫌疑人在检
                   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 96.8%,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 36 个百
                   分点。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专门意见,统一全国
                   醉驾执法司法标准,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衔接的醉驾治理体系。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