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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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检察职能纠防冤错案件等系列指导意见,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


                   审查等制度。


                         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提请“减假暂”不


                   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以及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 11.8 万人。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权减刑”、“提钱出狱”等问题,以职务


                   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为重点,强化对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病


                   情鉴定等环节监督,共监督有关部门对 2244 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


                   原厅局级以上干部 121 人。


                         坚持不懈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检察机


                   关牵头,对政法各机关羁押 3 年以上仍未办结的案件集中清理。经政


                   法各机关共同努力,2013 年核查出的 4459 人,至 2016 年 10 月全部


                   清理纠正完毕。

                         监督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突出问题。针对检察机关发


                   现的一些罪犯被判处实刑后未入狱、流散社会甚至重新犯罪问题,


                   2016 年与公安部、司法部等共同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出 11379 人并逐


                   一跟踪监督。现已监督纠正 9222 人,其中收监执行 7162 人。对仍逃


                   匿或下落不明的 1181 人,督促开展追逃。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


                   调解书提出抗诉 2 万余件,人民法院已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


                   撤诉 1.2 万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4 万件,人民法院已采纳 1.6 万件。


                   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8.3 万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


                   出检察建议 12.4 万件。针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房屋买卖、驰名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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