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最高人民检查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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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 2 万人,


                   同比上升 9.3%;已起诉 1.8 万人,其中原省部级干部 25 人。加强配


                   合与制约,与国家监委共同规范提前介入工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


                   件占受理案件的 61.1%;自行补充侦查 3020 件、退回补充调查 808 件。

                   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分别起诉金融、医疗领域职务犯


                   罪 348 人和 580 人;指导湖北检察机关办理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已


                   起诉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等 15 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


                   贿犯罪 2593 人,同比上升 18.9%。协同追逃追赃,对 14 名逃匿、死


                   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中国银行开平


                   支行原行长许国俊贪污挪用巨额公款后潜逃国外二十年,经持续追逃


                   被强制遣返,广东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后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彰显有逃


                   必追的坚定决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


                   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12.1 万人,同比上升 20.4%。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


                   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9428 人,同比上升 10.9%。对各类经营主体一


                   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制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3 条检察


                   意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单位犯


                   罪与个人犯罪等界限,持续清理涉企“挂案”,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


                   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坚决纠正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促


                   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针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


                   用资金、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问题,出台 12 条检察举措,促进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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