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5 - 《陈云文选》(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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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361
是失业’的恐慌,已不复存在。高中以上的毕业学生已经不是多余,而是不
足;大学、专科的毕业学生,远远低于经济、文教、行政部门的需要,国家可以
保证每个大学毕业生的职业。”——第 149 页。
133 旧中国的商会 是商人为维护其营业利益而组织的社会团体。创始于清末,
一般由同业公会会员或商号会员组成,常被大商业资本家和地方士绅操纵,
有的还有反动武装——商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旧商会被解散,另组
工商业联合会。——第 150 页。
134 全国合作总社 指一九五○年七月成立的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合作社迅速大量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劳动群众自愿联合组
成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当时组织的县、市以下的基层社,主要有农村
供销合作社、城市消费合作社以及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渔业生产合作社和运
输合作社等。县、市和县、市以上建立联合社和合作总社。——第 151 页。
135 这里所说的 税务会议,指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至六月十七日中央人民
政府财政部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税务会议。这次会议,根据财政经济的
新形势和调整公私关系的精神,决定对现行的税种、税目、税率以及征收方
法作适当的调整。——第 155 页。
136 这里所说的全国 工商界代表会议,后来称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
表会议,于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日至三十日在北京召开。到会的有全国各
省、市、内蒙古、西藏的工商界代表四百一十三人。其中,国营企业和合作社
的代表七十六人,私营工商业代表三百一十九人,特邀代表十八人。会议产
生了以陈叔通为主任委员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一九五三
年十月二十三日至十一月十二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
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组织。——第 156 页。
137 这里所说的全国以四十个省计,是约数,当时实际上为三十九个省、区和地
方。即:河北、山西、平原、察哈尔、绥远、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辽东、
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山东、浙江、福建、台湾、河南、湖北、湖南、江
西、广东、广西、贵州、云南、西康等二十九个省,苏北、苏南、皖北、皖南、川
东、川西、川南、川北等八个行署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和西藏地方。——第
156 页。
138 依率计征 即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征税。——第 158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