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5 - 《陈云文选》(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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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361

               是失业’的恐慌,已不复存在。高中以上的毕业学生已经不是多余,而是不
               足;大学、专科的毕业学生,远远低于经济、文教、行政部门的需要,国家可以
               保证每个大学毕业生的职业。”——第 149 页。

            133 旧中国的商会  是商人为维护其营业利益而组织的社会团体。创始于清末,
               一般由同业公会会员或商号会员组成,常被大商业资本家和地方士绅操纵,
               有的还有反动武装——商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旧商会被解散,另组
               工商业联合会。——第 150 页。

            134 全国合作总社  指一九五○年七月成立的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合作社迅速大量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劳动群众自愿联合组
               成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当时组织的县、市以下的基层社,主要有农村
               供销合作社、城市消费合作社以及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渔业生产合作社和运
               输合作社等。县、市和县、市以上建立联合社和合作总社。——第 151 页。

            135 这里所说的 税务会议,指一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至六月十七日中央人民
               政府财政部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税务会议。这次会议,根据财政经济的
               新形势和调整公私关系的精神,决定对现行的税种、税目、税率以及征收方
               法作适当的调整。——第 155 页。

            136 这里所说的全国 工商界代表会议,后来称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
               表会议,于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日至三十日在北京召开。到会的有全国各
               省、市、内蒙古、西藏的工商界代表四百一十三人。其中,国营企业和合作社
               的代表七十六人,私营工商业代表三百一十九人,特邀代表十八人。会议产
               生了以陈叔通为主任委员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一九五三
               年十月二十三日至十一月十二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
               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组织。——第 156 页。
            137 这里所说的全国以四十个省计,是约数,当时实际上为三十九个省、区和地
               方。即:河北、山西、平原、察哈尔、绥远、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辽东、
               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山东、浙江、福建、台湾、河南、湖北、湖南、江
               西、广东、广西、贵州、云南、西康等二十九个省,苏北、苏南、皖北、皖南、川
               东、川西、川南、川北等八个行署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和西藏地方。——第
               156 页。

            138 依率计征 即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征税。——第 1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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