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8 -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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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           毛泽东选集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民的资格,而是因为这个政府手里还有一部分反动的残余军事力量。如果这个政
            府感于自己已经完全丧失人民的信任,感于它手里的残余反动军事力量已经无法
            抵抗强大的人民解放军,而愿意接受中共的八个和平条件的话,那末,用谈判的方
            法去解决问题,使人民少受痛苦,当然是比较好的和有利于人民解放事业的。”关
            于谈判地点,谈话中说:“要待北平完全解放后才能确定,大约将在北平。”关于谈
            判代表,谈话中说:“彭昭贤是主战最力的国民党 CC 派的主要干部之一,人们认为
            是一个战争罪犯,中共方面不能接待这样的代表。”
               〔3〕 冈村宁次(一八八四——一九六六),是侵略中国历史最久、罪恶最大的
            日本战犯之一。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二七年,担任北洋军阀孙传芳的军事顾问。一
            九二八年任日军步兵联队长,曾参加日军侵占济南的战争,是济南惨案的刽子手。
            一九三二年任日本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参加侵占上海的战争。一九三三年曾代
            表日本政府和国民党反动政府签订《塘沽协定》。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五年期间,
            历任日军第十一军、华北方面军、第六方面军司令官和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在中
            国实行了极其残酷的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在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延安
            公布的日本战犯名单中,被列为首要战争罪犯。在人民解放战争期间,他曾充当
            蒋介石的秘密军事顾问,为蒋介石策划向解放区的进攻。一九四九年一月被国民
            党反动政府宣判无罪,释放回国。一九五○年又被蒋介石聘为“革命实践研究院”
            的高级教官。一九五五年以后,又纠集日本陆海军旧军人组织“战友联”(后改名
            为乡友联盟),积极参与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反动活动。
               〔4〕 见本卷《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的进攻》注〔1〕。
               〔5〕 见本卷《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的进攻》注〔2〕。
               〔6〕 国民党反动政府提出的“五条”,指蒋介石在一九四九年元旦声明中所提
            出的关于和平谈判的五个条件,即:一、“无害于国家的独立完整”;二、“有助于人
            民的休养生息”;三、“神圣的宪法不由我而违反,民主宪政不因此而破坏,中华民
            国的国体能够确保,中华民国的法统不致中断”;四、“军队有确实的保障”;五、“人
            民能够维持其自由的生活方式与目前最低生活水准”。毛泽东当时即对这五条作
            了严正的驳斥,见本卷《评战犯求和》。
               〔7〕 中国共产党的“八条”,指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四日毛泽东关于时局的声
            明中所提出的和平谈判的八个条件。见本卷《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时局的
            声明》。
               〔8〕 国民党中央通讯社于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发表南京政府国防部的
            文告称 :“华北方面,为了缩短战争,获致和平,借以保全北平故都基础与文物古
            迹,傅总司令作义曾于二十二日发表文告,宣布自二十二日上午十时起休战。平
            市国军大部当即遵从总部指示,先后撤离市区,开入指定地点。”文告并称:“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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