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1 -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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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国民党对战争责任问题的几种答案 1421
党内的“若干人士”。这一点,对于中共仅仅要求惩办若干国
民党人,把他们称之为战争罪犯,而不要求惩办更多的更不是
全体的国民党人,是互相一致的。
我们和孙科之间,在这个数目字上并无争论。不同的是
在结论上。我们认为,对于这些“迷信武力”,使得“刀兵再起,
民不聊生”的国民党的“若干人士”,必须当作战犯加以惩办。
孙科则不同意这样做。他说 :“现共方之迟迟不行指派代表,
一味拖延,显示共方亦正迷信武力,自以为目前业已羽毛丰
满,可以凭借武力征服全国,故拒绝先行停战,其用心亦极显
然。余兹须郑重提出者,即为求获得永久之和平,双方必须
以平等资格进行商谈,条件则应公平合理,为全国人所能接
受者。”这样看来,孙院长又有些不可爱了。他似乎认为惩办
战争罪犯一项条件不算公平合理。他的这些话,和二月十三
日国民党宣传部的《特别宣传指示》对于战犯问题所表示的态
度,是一样地吞吞吐吐,不敢明目张胆地提出反对,较之李宗
仁敢于承认以惩办战犯为谈判的基础条件之一,大不相同。
但是孙院长仍旧有可爱的地方,这即是他说共产党“亦正
迷信武力”,是表现在“迟迟不行指派代表”和“拒绝先行停战”
这两点上,而不是如同国民党那样在一九四六年就迷信武力
发动惨绝人寰的战争。夫“迟迟不行指派代表”者,是因为确
定战犯名单是一件大事,要是“为全国人所能接受者”,少了,
多了,都不合实际,“全国人”(但不包括战犯及其帮凶)不能接
受,故须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互相商量,以此“拖延”了一段
时间,并且未能迅速指派代表,引起了孙科之流颇为不快。但
是这也不能一口断定即为“亦正迷信武力”。大约不要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