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9 -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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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联……合……政……府                   1057

            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
            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这是孙先生的伟大的政治指示。中国
            人民,中国共产党及其他一切民主分子,必须尊重这个指示
            而坚决地实行之,并同一切违背和反对这个指示的任何人们

            和任何集团作坚决的斗争,借以保护和发扬这个完全正确的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原则。
              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

            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有高度的权力 ;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
            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

            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
              军队和其他武装力量,是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权力机关的
            重要部分,没有它们,就不能保卫国家。新民主主义国家的
            一切武装力量,如同其他权力机关一样,是属于人民和保护

            人民的,它们和一切属于少数人、压迫人民的旧式军队、旧
            式警察等等,完全不同。
              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也是符合于孙先生的原
            则的。在土地问题上,孙先生主张“耕者有其田”。在工商业

            问题上,孙先生在上述宣言里这样说 :“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
            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
            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
            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在现阶

            段上,对于经济问题,我们完全同意孙先生的这些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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