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0 -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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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政治局委员。一九五九年任国务院副总理。——第 132、319 页。
           102 京沪杭战役第一阶段中关于第二野战军三个兵团的使用方向,总前委于一
             九四九年四月十七日曾提议以第四兵团东进芜湖地区接替第三野战军第
             九兵团留置部队的任务,歼灭芜湖地区之敌,并准备加入攻取南京的作战,
             第三、第五兵团主力挺进浙赣线。中央军委同意了上述建议。在战役实施过
             程中,由于敌情变化,第二野战军三个兵团的主力全部进至浙赣铁路及以
             南地区。——第 133 页。
           103 总前委 指中共中央在淮海战役前线的代表机关。一九四八年十一月成立,
             由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粟裕、谭震林组成,刘伯承、陈毅、邓小平为常委,
             邓小平任书记。总前委负责领导华东野战军和中原野战军的行动,统筹淮
             海前线一切事宜。淮海战役结束后,奉中央军委一九四九年二月的指示,继
             续行使领导中原和华东地区的军事和作战的职权,率领第二、第三野战军
             和第四野战军先遣兵团进行渡江战役。——第 133 页。

           104 一九四九年六月三十日,毛泽东依据历史经验和当时的形势,在《论人民民
             主专政》一文中阐述了“一边倒”的外交方针,这就是倒向社会主义国家。这
             里的外交政策一面倒,即外交政策一边倒。——第 134 页。
           105 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南京国民党政府在发动内战遭到失败的形势下,向
             中国共产党提议举行和平谈判。一月十四日,中国共产党发表声明,同意谈
             判,并提出八项条件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这八项条件是:一、惩办战争罪
             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
             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召开没有反动
             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
             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四月,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
             府和平谈判代表团经过谈判,以八项条件为基础,拟定了《国内和平协定
             (最后修正案)》。协定全文共八条二十四款,四月二十日被南京国民党政府
             所拒绝。——第 135 页。
           106 陈毅(一九○一——一九七二),四川乐至人。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
             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第 135 页。
           107 辽沈战役 是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二日至十一月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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