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6 -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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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邓小平文选 第一卷
140 段君毅,一九一○年生,山东范县(今属河南)人。当时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工
业部部长。蔡树藩(一九○五——一九五八),湖北汉阳人。当时任西南军政
委员会劳动部部长、全国总工会西南办事处主任。张霖之(一九○八——一
九六七),河北南宫人。当时任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全国总工会西南办事处
副主任。于江震(一九一二——一九六七),四川西充人。当时任中共中央西
南局组织部副部长。——第 172 页。
141 党的二中全会 指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至十三日在河北省建屏县(一九五八
年并入平山县)西柏坡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
会议。毛泽东向全会作了报告。会议讨论了彻底摧毁国民党统治,夺取全国
胜利,把党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到城市,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的问题;分
析了中国经济各种成分的状况和党所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规定了党在全
国胜利后,使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
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第 172 页。
142 退押 即退还押租。押租是旧时在土地、房屋或其他财物的租佃时租用者所
支付的一种保证金。按租佃惯例,押租在解除租佃关系时应归还给租用者,
但是地主阶级依仗权势,往往以种种借口不肯退还押租。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初期,在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中,农民纷纷要求地主退押,中国共产党
和人民政府规定地主应将过去所收押租退还给农民。但在实行中可根据具
体情况,采取全退、分期退、缓退、少退或者不退等办法。——第 172、186、
189 页。
143 见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427 页)。——第 173
页。
144 见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427—1428 页)。——
第 174 页。
145 见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毛泽东选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428 页)。——第 17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