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刘少奇选集》(下).in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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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草案的报告                      *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



             各位代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我国国家生活中,是一件具

             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情。我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我国的宪法。

               现在提交大会的宪法草案,是经过了郑重的起草工作而
             完成的。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成立了以
             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宪法起

             草委员会在一九五四年三月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
             出的宪法草案初稿,随即在北京和全国各大城市组织各民主

             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共八千多人,用两
             个多月的时间,对这个初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应当说,这八


                * 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
                 告,原载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六日《人民日报》,一九五五年六月编入人民
                 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汇刊》。报告共分四部分,其中第三部分《关于全民讨论中提出的对宪
                 法草案的意见》本书未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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