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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草案的报告 *
(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
各位代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我国国家生活中,是一件具
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情。我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我国的宪法。
现在提交大会的宪法草案,是经过了郑重的起草工作而
完成的。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成立了以
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宪法起
草委员会在一九五四年三月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
出的宪法草案初稿,随即在北京和全国各大城市组织各民主
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共八千多人,用两
个多月的时间,对这个初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应当说,这八
* 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
告,原载一九五四年九月十六日《人民日报》,一九五五年六月编入人民
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汇刊》。报告共分四部分,其中第三部分《关于全民讨论中提出的对宪
法草案的意见》本书未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