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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江 泽 民 文 选   第 一 卷

          国人民选择共产党的领导,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在长期
          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得到的共同认识,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
          新中国建立初期,帝国主义者曾经断言共产党只能“破坏”,不
          能领导建设。近年来,国内也有人怀疑甚至反对党的领导。
          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没有共产党
          领导。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在
          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我们

          必须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各
          级政权组织,包括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都必须接受共产党
          的领导。凡属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委讨论,然后
          分头执行。这些政权机构中的党组,应该对同级党委负责;在
          这些政权机构中任职的党员,应该执行党的决议,接受党的监
          督。当然,党不是政权本身,不能取代政权机关的职能。我们
          党的章程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这里的首要问题是,必须有坚强的政治领导,即正确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政治方向的领导。政治领导与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又是统一的、不可分的。思想领导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的重
          要前提和基础,组织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的重要保证。
          我们要善于把三者很好地统一起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
          个领域中,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充分发挥党对各项改革
          和建设的领导作用。
            我们在强调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也要认真改善党的领

          导方式和活动方式。政治体制改革要坚定地继续进行下去。
          但是,应该明确,这种改革不是要削弱、更不是要取消党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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