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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江 泽 民 文 选 第 一 卷
的灵活性,发挥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增强
整个经济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全国经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中央必须制定和实施全国性法律和方针政策,才能保证总量
平衡和结构优化,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促进国民经济有序运
行和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实行权力下放,地方积极性得到充分发
挥,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和发展。这是一条重要经验,应当充分
加以肯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
题。有的地方和部门过多地考虑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
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不力,甚至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
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应当由中央集中的则集中
不够,某些方面存在过于分散的现象。我们既不允许存在损
害国家全局利益的地方利益,也不允许存在损害国家全局利
益的部门利益。在新形势下,必须更好地坚持发挥中央和地
方两个积极性的方针。总的原则应该是:既要有体现全局利
益的统一性,又要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既要
有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权的集中,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赋予地方
必要的权力。当前,应该抓紧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管理
权限,明确各自的事权、财权和决策权,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
一,并力求规范化、法制化。必须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
中央权威。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中央在制定政策时
要充分考虑地方合理的利益和要求,地方要自觉服从和顾全
大局,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必要权力,调节好本地区的经济活
动。只有把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都发挥好,才能使国民经
济既生机勃勃又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