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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
(一九九六年二月八日)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
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
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
生活、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
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
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是逐步实
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
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
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类历史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
出了我国到二○一○年的跨世纪发展蓝图。到那时,我国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达到比较完善的程度。世界经济的实
践证明,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
的法制。市场经营活动的运行、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经济
这是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