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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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做到议案建议办理既重结果、也重过程。代表提出的所有议案,


                   交由专门委员会审议,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


                   报告,推动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要法律相继出台。对代表在大


                   会和闭会期间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反馈,建议所提问题

                   74%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二)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 1026 人次代表列席常委


                   会会议,基本实现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


                   建立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组织召开 17 次座谈


                   会,770 人次代表参加,就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


                   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和监察


                   法、外商投资法、民法典、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地


                   方组织法、立法法等法律草案,都提前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常委会会


                   议审议的 36 部法律草案,提前征求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代

                   表的意见建议。有 400 多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


                   工作,2000 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计划和预算审查监


                   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工作。


                        (三)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


                   委员直接联系 432 名代表,形成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


                   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工作机制,通过座谈、走访、电话、邮


                   件、微信、邀请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做


                   到联系工作覆盖基层一线和专业人员代表、覆盖常委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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