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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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到一线进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斗争,伸出肩膀扛起立法机构


                   应尽的政治责任,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

                   个机关”的要求,不断提高常委会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努力建设


                   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机关。


                        (一)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优化会议时间、程序和内容,落实


                   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 5 次代表大会和 39 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


                   议 1029 项议题。发挥委员长会议作用,召开委员长会议 136 次。严


                   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依法提出会议召开时间、出席列席人员和全


                   体会议、分组会议安排,严格请假报批制度,出席率保持在 96%以上。


                   认真做好议案提出和审议工作,增设单月委员长会议专门研究讨论拟


                   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草案机制,提高听取审议工作报告、

                   专题询问、发言和表决的规范化水平。


                        (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将原法律委员会、


                   内务司法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定职能进行部分


                   调整,更好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 500 余次。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和


                   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或提请审议的法律案、决定案 91 件次,协调指


                   导 137 件法律的起草工作,本届完成率达到 92.7%。提请常委会会议


                   审议的 202 个议案和 171 个报告,均先由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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