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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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
省、市级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 4973 次,覆盖全国所有监狱,发
现并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 2597
次,覆盖全国 87.2%的看守所,监督纠正混管混押、所内斗殴等问题。
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8.5 万人,
比前五年上升 19%。持续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对判处实
刑未执行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 7.3 万人,纠正不当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24.5 万人。推动查处监管人员职务犯罪
235 人,对监督不力的 42 名派驻检察人员和 6 个派驻单位问责,力促
日常监督落实。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 2.4 万
件,比前五年上升 22.7%,法院已审结 1.8 万件,其中改判、发回重
审、调解及和解撤诉 1.5 万件,改变率 83.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4
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 69.7%,采纳率 77.3%。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
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38.4 万件,比前五年上升 88.5%,采纳
率 98.7%。专项监督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离婚析产等领域打“假官
司”问题,依法纠正 4 万余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 5121 人。就民事
公告送达不尽规范和虚假诉讼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第二号、第五
号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探索对纷争不止案件开展民事检察和解,
促成当事人和解 6847 件。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
提出抗诉 872 件,比前五年下降 9.9%,法院已审结 566 件,其中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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