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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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作出决定。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
展立法工作,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
系,合理设置法律规范边界,做到权利和义务统一、权力与责任对等、
处罚同过错相当,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
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保证立法适应时代发展、实践要求和人民期盼。
扩大公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增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工作
的针对性,广泛凝聚立法共识。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基层立法联
系点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 36.4 万条,许多意见得到采
纳并反馈。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通过发言人记者会、书面答记者
问等形式,通报法律案审议情况,解读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妥善回应
舆情关注的法律问题。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总结设立 10
年来的经验,推进联系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
要作用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完善监督法实施机制,加强
对宪法法律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
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一年来,共听取审议 22 个监督工作的报告,检查 5 件法律实施情况,
组织开展 2 次专题询问、11 项专题调研,作出 1 项决议。依法依规办
理群众来信来访 22.1 万件次,委员长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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