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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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公布实施,扭转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严峻局面。


                   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进一步明确香港国安委和行政长官


                   在处理国家安全问题上的地位和职责。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


                   宪法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常委会根据大会

                   授权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


                   生办法,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等,形


                   成一套有效的民主选举制度。先后就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


                   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


                   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从业试点等事项作出决定,推动香港、澳门


                   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关于特别行政区的一系列立法和决定,落实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和“爱


                   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充分体现中央全面管治权,为推


                   动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

                   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建立健全


                   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在立法修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全过程、


                   常态化的合宪性审查。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中的合宪性问


                   题,形成涉及宪法规定问题的研究意见。及时回应、妥善处理保护公


                   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民族地区推广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社会关切,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符合宪


                   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


                   法,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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