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P. 11

决定。修改 57 件次相关法律,3 次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


                   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


                   用计量法有关规定,延长授权国务院开展农村土地改革、药品上市许

                   可持有人制度等试点期限,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


                   法规,保证相关改革举措和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围绕深化司法体制综


                   合配套改革,先后决定设立上海、北京、成渝金融法院和海南自由贸


                   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


                   革和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就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


                   讼程序若干问题作出决定。听取审议 10 个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实施


                   情况的有关报告。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


                   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有效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评

                   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作用;


                   丰富立法形式,既注重“大块头”,也注重“小快灵”,广泛采用专


                   项立法修法计划、立法工作专班、“小切口”立法、“一事一法”、


                   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和共同立法等方式和模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


                   主立法、依法立法,开展立法论证、立法协商工作,实施法律案通过


                   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共有 154 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109 万多人次参与,有效促进了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五年来推进


                   高质量立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保障。


                                                            10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