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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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 2.8 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监督撤案 6.6 万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9.1 万件次。
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 1.02 万
人、追加起诉 5.4 万人。加强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全面审查,依法
不批捕 38.8 万人、不起诉 40.2 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毒品犯罪
案件时发现一名漏犯,指导云南检察机关完善证据、依法追诉,该犯被判
处死缓。侦查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彭某父子提请批捕,江西检察机关
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两人作案,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提出补充
侦查意见,真凶终被缉拿归案、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让犯罪者难逃法网,
让无辜者不受追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6530 件,
法院审结 5601 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占 75.6%。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
形提出纠正意见 9613 件,采纳率 98.5%。胡某、廖某因强奸罪被判刑而一
直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
判两人无罪。马某抢劫他人银行卡、逼索密码,将其杀害后逃离现场,提
取现金,法院认为抢劫杀人的证据不足,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最
高人民检察院复查该案,补充关键证据,以抢劫罪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
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
对提请、决定或裁定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 1.8 万人次。强化指定居所监
视居住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 648 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
意见 6.5 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 6 省 9 个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组织对 5 省 7 个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促进提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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