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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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部署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全国人


                 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 1720 人次。走访 2243 名全国人大代

                 表,当面征求意见。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 214 件,答复落实全国人


                 大代表审议报告、调研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 3476 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参与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


                 304 人次。认真办理全国政协提案 84 件。组织特约检察员专题调研检察

                 工作。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通报检察


                 工作,认真听取意见,积极加以改进。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


                 和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起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 140 人。

                 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反向审视。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 21.5 万件次。对

                 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17.7 万件次。深化检务公开,


                 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定期发布检察办案数据、典型类案,让公平

                 正义可感可触可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17 场,主动接受舆


                 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勇于自我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

                 改革,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制定 18 条

                 举措,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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