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P. 12

审检察建议 63 件,指令省级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 18 件。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秉持客观公正

                  立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准确把握


                  逮捕、起诉法定条件,依法不批捕 32.6 万人、不起诉 34.7 万人。全面


                  加强案件审查,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未移送起诉的,

                  追加逮捕 1.01 万人、追加起诉 2.9 万人。侦查机关曾以涉嫌抢劫罪对赵

                  某提请批捕,甘肃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赵某作案,依法


                  不批捕并持续监督,十五年后真凶落网。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


                  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应立不立的监督立案 1.7 万件、不

                  应立而立的监督撤案 4.4 万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8.7

                  万件次。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和查封、


                  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分别提出纠正意见 1.3 万件次和 8080 件次。


                  协同公安部专项清理刑事“挂案”27.8 万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

                  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5778 件,法院审结 4713 件,其中改判、

                  发回重审占 71.1%。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1.1 万件,


                  法院采纳率 96.6%。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有罪改判无罪 79 人,无罪


                  改判有罪 51 人。车某等 3 人因强奸、故意杀人、伪证案被判刑而持续

                  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原案缺乏关键证据,依法提出抗诉,再

                  审改判无罪;推动继续侦查、抓获真凶,依法提起公诉,做到不错不漏,


                  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认真贯彻民法典,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

                  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 1.1 万件,法院审结 9175 件,其中改判、






                                                             - 11 -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