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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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
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
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
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
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
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
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
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