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2 - 《陈云文选》(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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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陈云文选 第二卷
者方面进货,而必须依靠从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方面进货,
来维持它们的营业。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已不仅要为公营
商业 〔197〕 系统进行组织货源和组织供应的工作,而且必须对
私营零售商担负起同样的责任。因此,我国旧的自由市场的活
动范围已经大大缩小,国营商业对整个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对
私营商业的领导和监督,已经日益加强和巩固。这种市场关系
的变化和改组,为国家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
极为重要的前提,使整个商业工作更进一步地适应国家建设
的需要,这是非常有利的。但这种市场关系的变化和改组,也
必不可免地使商业中的公私关系日趋紧张,使私商的经营发
生困难。目前大城市中有十余万从业人员的私营批发商,因为
得不到货源而没有买卖可做。集镇的私商,因为主要农产品和
农业副产品由国家扩大收购,营业额已经日益缩小。在城市
中,由于粮食和食油的计划供应,减少了私商的销货量,还由
于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扩大了经营范围,再加上不适当地
过多地扩大了零售额,私营零售比重迅速下降,私营零售商已
经惶惶不安。在城乡交流方面,由于农村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
线 〔198〕 ,私商难于下乡,合作社对一般土产一时又无法全部经
营,因此某些次要农产品和农业副产品也存在着阻塞现象。所
有这一切,都是目前私商困难的具体表现。中国私营商业的从
业人员数量很大(座商和摊贩共有七八百万人),对他们盲目
地加以排挤,一律不给安排,不给生活出路,势必增加失业人
口,造成社会混乱。这是必须防止和纠正的。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对于“三反” 〔139〕 、“五反” 〔150〕 以后市
场交易暂时呆滞所造成的私商困难,中央曾采取调整商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