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陈云文选》(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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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陈 云 文 选 第 三 卷

             业产品在市场上的出卖价格是大体上稳定的。这样的物价政

             策是正确的,它对我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有益的促进作
             用。我们对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是恰当的,但是有一部分农
             产品的收购价格偏低,妨碍了生产,应该加以调整。由加工订

             货改为工厂购进原料、销售产品以后,工业品中收价低了的部
             分,也将得到调整。目前在我国物价政策上存在着一种不利于
             生产的现象,就是在出售价格方面,把稳定物价简单地看成是
             必须“统一物价”,或者“冻结物价”。因此不同品质的产品差价

             很小,优质得不到优价。这种价格政策,不能鼓励产品质量的
             提高,只能助长产品质量的下降。我国市场管理中的议价办
             法,曾经起过制止私商抬价的作用。一九五○年三月以前,我

             国经过十二年通货膨胀             〔4〕 ,因此全国人民害怕物价波动,要
             求物价稳定,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不适
             当的价格政策,必然不利于生产。因此我们对于下列三种情
             况,不要因为物价在一定范围内暂时上涨而有所恐惧。这三种

             情况就是 :(一)由于按质论价,品质优良、成本较高的产品的
             价格,要适当地提高。应该看到,商品的质量下降是最大的涨

             价。例如,本来应该使用一年的电灯泡,如果因为质量下降而
             只能使用三个月,实际上它的价格就涨了三倍。在某些消费品
             质量下降的情况下,提倡优质优价,实际上是降低物价。(二)
             消费品中的新产品,因为初制的时候成本高,只要消费者愿意

             购买,应该允许它在初销时期有一定程度的提价,等到成批生
             产而成本降低以后适当降价。在现在某些消费品品种规格减
             少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这种政策,就不能鼓励消费品新品种

             的增加。(三)对于一部分小土产放松市场管理而改为自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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