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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刘 少 奇 选 集 上 卷
分接近于社会主义的经济,合作社经济是在各种不同程度
上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是资本
主义发展趋势的基础。大量的独立的小生产者,一方面可
以接受各种不同程度的合作社形式,另一方面又是“经常
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
级” 〔255〕 。
八、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应
该如下:
在目前及战后最初一个时期内,因要急于医治战争创伤,
恢复被破坏、被隔离的经济生活,一般说来,前述五种经济成
分,除开那些投机操纵的经营及有害于新民主主义的国计民
生的经营而外,都应加以鼓励,使其发展。但在这种发展中,
必须以发展国营经济为主体。普遍建立合作社经济,并使合
作社经济与国营经济密切地结合起来。扶助独立的小生产者
并使之逐渐地向合作社方向发展。组织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在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的国计民生的范围以内,容许私人资本
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对于带有垄断性质的经济,则逐步地收归
国家经营,或在国家监督之下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经营。
对于一切投机操纵及有害国计民生的经营,则用法律禁止之。
这就是说,在可能的条件下,逐步地增加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
义成分,加强国民经济的计划性,以便逐步地稳当地过渡到
社会主义。这种过渡,是要经过长期的激烈的艰苦的斗争过
程的,这就是列宁在苏联新经济政策 〔256〕 时期所说的“谁战胜
谁”的问题。
九、我们从国民党政府及战犯手中可接收不少的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