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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区的党和群众工作                           67


             在党内是必要的,应加强——但要在最后的时候去采用。
               加强纪律,是提高同志服从多数、服从组织的精神,而不
             是要指导机关经常用纪律去制裁同志。相反,指导机关制裁

             同志愈多,就表示那里党内的纪律愈坏。
               党有纪律,不表现在不许同志向党内发表不同意领导机
             关的主张,而表现在同志虽有不同的主张,还能在行动上服从
             多数与执行领导机关的决定。

               我们党正因为有这种铁的纪律,才能使奸细很难破坏我
             们。惩办主义与命令主义是帮助奸细的。
               党的集体领导,也只有在民主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只

             有广泛地吸收了全体同志的经验与好的意见,才算是真正的
             集体领导。
               党的民主集中制与个人负责制是必须同时采用的。重要
             问题应该民主决定,但工作的执行则应个人负责。工作机关

             应该有工作秩序与工作纪律。机关的首长应该督促与检查
             工作。
               真正的民主精神,与共产主义大公无私的道德是不能分

             离的。自私自利,是与大公无私相反的。自高自大,风头主
             义,个人英雄主义,是一种自私自利的思想。这种人,他要居
             人头上,而不肯居人下;他要求支配别人的特权,他自己不受
             别人支配;他可以随便批评打击辱骂别人,别人不能批评他;

             他要别人服从他的“决议”,他自己可以不服从组织的决议;他
             认为别人破坏集中原则是犯纪律,他不承认他自己破坏民主
             原则也是犯纪律;他只图自己个人的发展,甚至为发展自己而

             去妨害别人的发展。这是旧社会的思想在党内的残余,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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