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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江 泽 民 文 选 第 二 卷
续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一定要在各族干部群
众的头脑中牢固树立这样一个观念,就是我国五十六个民族
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
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就像你
们说的那样:“天山雪松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各族人民
要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二,要坚信党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
宗教观教育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这个问题,一九九○年我来
新疆时也讲过。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就是
说,公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既有信仰这种宗
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我国宗教坚持实行独
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外国宗教势力进行干涉。
我们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
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
能的实施。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公民不论信仰或不信
仰宗教,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对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要求。
任何人,不管是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
借口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
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我们党的宗教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马克
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同我国宗教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
物,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我国的具体体现。正确的宗教政
策既保护宗教信徒信仰宗教的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又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