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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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延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
策,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
展。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中央财政及时安排和拨付补助资金,支持地
方有效处置局部暴发疫情,妥善解决受疫情影响人员的生活困难问
题;支持边境地区更好防控疫情、稳边固边,保障海关、移民管理机
构等疫情防控需要。支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的
疫苗及接种费用按 30%比例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
地区分别按 30%、40%、50%的比例实行分档补助。全力保障患者救
治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
照每人每天 200 元、300 元标准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加强特定行业
和困难群体帮扶。对公共交通运输、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餐
饮、零售、旅游等 22 个困难行业和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等阶段性
缓缴社会保险费,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加快出口退税进
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新增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 1 万亿元以上。延续实施降低
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
还比例分别由 60%最高提至 90%、 由 30%提至 50%,出台一次性留工
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
群体创业就业。及时帮扶失业人员和需纳入低保的对象、临时遇困人
员等,在保障和救助上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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