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最高人民检查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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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
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
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
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与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
总署、中国海警局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
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 13.9 万件,同比
上升 68.2%。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 21 万人、不起
诉 5.4 万人,同比分别上升 51.1%和 10.4%;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
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 1.9 万人、追加起诉 9.9 万人,
同比分别上升 12.8%和 66%。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7876 件,法院已审结 6114 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 4885 件,改变率
79.9%。陈仓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杀人灭口,案发十七年后
被查获。因其翻供,原审法院认为证据间存在矛盾判其无罪,最高人
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链条,能排除合理怀疑,依法
提出抗诉,被改判为死缓。四川检察机关审查“毛某强奸杀人案”时,
发现客观证据不能认定其作案,真凶另有他人,督促公安机关依法释
放并持续跟进监督,十四年后真凶落网。让有罪者受惩、还无辜者清
白,彰显法治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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