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1 - 《周恩来选集》(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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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419
第 202、266 页。
325 董必武,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参加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之一。——
第 202 页。
326 邓颖超(一九○四——),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参加国民参政会
的参政员之一。——第 202 页。
327 张治中(一八九○——一九六九),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国民党湖南省政府
主席、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三民主义青年团书记长等职。一九四五年
任国民党军西北行营主任兼新疆省主席,国共谈判的国民党代表。一九四
六年代表国民党参加军事三人小组。一九四九年任国民党政府和谈代表
团首席代表,同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北平进行谈判,双方代表拟定的国内
和平协定为国民党政府拒绝后,张留住北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第 203、257、319 页。
328 一九四四年春,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先后在重庆、成都、昆
明、桂林、西安等地组织各种群众团体,利用报刊和集会讨论宪政,抨击国
民党的法西斯专政,要求民主自由,主张开放政权,实行宪政,得到全国各
界人士的广泛响应。——第 204 页。
329 赫尔利,美国共和党政客。一九四四年九月以美国总统私人代表身份来
华,十一月间曾到延安同我党商讨和国民党成立联合政府等问题。同年底
任美国驻中国大使,因支持蒋介石的反共政策,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离职。——第 205、254 页。
330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和一九四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周恩来两次由延安
赴重庆,同国民党进行谈判。——第 205 页。
331 民盟,是“中国民主同盟”的简称。一九四一年成立,原名“中国民主政团同
盟”,一九四四年改今名。成员主要是文教界知识分子。一九四七年被国
民党政府宣布为非法团体。一九四八年一月在香港重建组织。同年五月
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一九四九年参加了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是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民主党派之一。——第 205、
259、275、283 页。
332 国民党政府曾决定在一九三六年召开“国民大会”。一九三六年五月五日
颁布了“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并规定自七月起选举国大代表,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