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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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 673.8 万件,同比上升 8.2%。

                   发布审理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司法解释,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 2.9 万件。会同
                   人社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审判衔接机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47.5 万件。
                   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23.6 亿元。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上海法院审结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山东济南法院审结庞红卫等非法

                   经营疫苗系列案。湖南、广西、海南、云南等法院在景区设立审判点,就地化解
                   旅游纠纷。
                        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在陕西咸阳、宁夏吴忠等 118 个中级、基层法院开
                   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

                   回访制度,创新预防化解家庭矛盾机制。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颁布程序,与行政
                   机关、妇联等建立协作机制,构建反家暴网络。各级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 175.2
                   万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

                   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 22.5 万件,同比上升
                   13.2%。加强北京、上海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集中管
                   辖。推进征收拆迁工作法治化,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维护被
                   拆迁人合法权益。配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通过司法审查支持

                   “放管服”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 1.9 万件,
                   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请求或委托事项 1.1 万件。签署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
                   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拓宽司法协助范围。出台办理在台湾

                   地区服刑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规定,推进两岸司法互助。
                        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大力推广涉军维权工作“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
                   积极推进各战区涉军维权军地协作机制建设,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依法审理破坏
                   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案件 1678 件,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

                   军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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