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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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
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
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
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
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
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
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
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
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
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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