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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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


                   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


                   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


                   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


                   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


                   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


                   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


                   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

                   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


                   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


                   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


                   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


                   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


                   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


                   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


                   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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